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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哥工作签证办理

多哥工作签证办理

2025-12-05 05:30:44 火329人看过
基本释义

       多哥工作签证是指外国公民为进入多哥共和国境内从事合法职业活动而向多哥政府申请的一种准入许可。该证件是多哥移民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功能是赋予持有者在特定期限内于多哥进行劳务工作的合法身份。根据多哥现行移民政策,工作签证的审批与管理主要由多哥内政部下属的移民局负责,同时需要与劳工部门进行协同审核。

       签证属性特征

       多哥工作签证具有明确的限定性特征:首先,签证有效期与工作合同期限直接挂钩,通常首次签发为一至两年;其次,签证类型根据工作性质可分为普通工作签证、技术专家签证等多种类别;最后,该签证必须与入境签证配合使用,且需在抵达多哥后按规定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申请基础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四项基本要件:一是已获得多哥当地企业的正式聘用合同,二是具备从事该职业所需的专业资质或工作经验,三是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法律文件,四是通过指定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检查。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者的专业背景必须符合多哥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求。

       办理流程框架

       标准办理流程包含五个关键环节:雇主向多哥劳工部门提交用工申请,获得工作许可批文;申请人凭批文向多哥驻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抵达多哥后办理临时居留登记;向移民局提交工作签证申请材料;最后领取贴纸式工作签证。整个流程通常需要两至三个月的处理时间。

       注意事项提示

       申请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工作签证不得用于从事签证批准范围外的职业活动;签证到期前需提前办理续签手续;工作单位变更必须重新申请签证;持有者需随身携带护照和居留证以备查验。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导致签证注销并被遣返的严重后果。

详细释义

       多哥工作签证制度是多哥政府为规范外国劳动力市场而建立的管理体系,其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多哥外国人入境居留和移民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该制度通过双重审核机制确保外籍劳动力的引进既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求,又保障本国劳动者的就业权益。近年来,随着多哥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工作签证政策也在不断优化调整,特别是在数字化申请平台建设和审批效率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签证类型细分体系

       多哥工作签证根据从业领域和专业技能等级划分为多个子类别。普通工作签证适用于一般性劳务人员,要求申请者至少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和两年相关工作经验。技术专家签证面向高级专业人才,申请人需持有本科以上学位并在专业领域有五年以上从业经历。投资类工作签证针对创办企业的外籍投资者,要求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标准。此外还有短期项目签证,专门用于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特定工程项目。

       申请资格详解

       主体资格方面,申请人必须年满二十周岁且未超过六十周岁,并持有剩余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护照。专业资质要求根据职业类别有所不同:教育领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医疗行业须出示执业医师认证,工程技术人员需要相关专业职称证明。语言能力方面,虽然未强制要求法语水平证书,但基本沟通能力会影响签证官的综合评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保留行业如小型零售业等明确限制外籍人员从业。

       材料准备规范

       核心材料包括经过公证的学历证书和专业资格证明,需同时提供法语翻译件。工作经历证明必须包含以往雇主的联系方式以供核验。多哥雇主出具的用工合同应详细注明职位描述、薪酬待遇和工作期限。健康检查需在多哥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项目包括传染病筛查和基本体能测试。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由申请人国籍国警方出具并经双认证。所有材料提交时均需要准备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审批流程解析

       第一阶段为劳工市场测试,雇主需证明该岗位无法在当地招聘到合适人才。第二阶段是工作许可审批,由劳工部门评估薪资水平是否符合行业标准。第三阶段为领事签证环节,使领馆会重点审核申请人的背景真实性。第四阶段抵达多哥后,需在七十二小时内向移民局报到并申请居留卡。最后阶段是工作签证贴签,移民局会在护照上加注工作权限和有效期。整个流程中,雇主需承担担保责任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外籍员工的工作状况。

       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签证到期续签的情况,需提前九十天提交申请并附上期间纳税证明。工作单位变更需要新雇主重新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家属随行签证仅限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且需提供充足的经济能力证明。遇到护照遗失时,须先向警方报案并申请新护照,然后凭报案记录向移民局申请签证转移。对于重要投资项目,可通过投资促进局申请快速审批通道,审批时间可缩短至三十个工作日。

       常见问题对策

       材料准备阶段最常见的问题是公证文件过期,建议所有公证材料办理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面试环节应准备详细的工作计划说明,避免使用模版化回答。对于专业资质认定存疑的情况,可提前通过多哥职业资格认证中心进行预评估。若遇行政驳回,可根据驳回意见书指出的问题在六十天内提交补充材料申诉。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时务必查验其是否具有多哥移民局授权的合法代办资质。

       政策动态关注

       多哥工作签证政策近年来呈现三大趋势:一是逐步推行电子化申请系统,目前已实现工作许可在线预审;二是针对特定行业人才推出优惠政策,如信息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领域;三是加强签证后续监管,建立外籍劳工动态管理系统。申请人应定期关注多哥移民局官网公告,特别是关于材料清单和审批标准的更新内容。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避免因政策变化导致申请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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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海牙认证办理
基本释义:

       塞尔维亚海牙认证办理是指根据《海牙关于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规定,对在塞尔维亚境内出具的需要在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办理附加证明书的法定流程。该认证由塞尔维亚外交部授权的专门机构统一签发,其核心作用是通过标准化验证程序确认公文书上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或印章真实有效性,从而免除传统领事认证的复杂手续。

       适用文书类型涵盖民事登记证书、司法文书、公证文书、行政证明以及商业文件等法定文书。这些文件需先经过塞尔维亚国内公证程序确认效力,再提交至指定认证机构办理附加证明书。认证后的文件可在包括中国、德国、法国等近百个公约成员国内直接使用,有效简化跨国文书流转程序。

       表现为三级递进式验证体系:首先由当地公证人对原始文件进行真实性公证,接着由司法部或指定机关对公证人资格进行确认,最终由外交部附属证明书签发部门核验所有前置手续后颁发附加证明书。整个过程强调文件链的完整性和验证逻辑的严密性。

       地缘法律意义在于塞尔维亚作为东南欧重要缔约国,其海牙认证体系既遵循国际公约标准,又融合大陆法系公证传统。这种双重特性使得塞尔维亚出具的文件在欧盟地区、独联体国家及中东地区均具有较高的法律接受度,成为跨国民事和商业往来中的重要法律保障机制。

详细释义:

       制度法律基础

       塞尔维亚海牙认证制度建立在《海牙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公约》国内化实施的法律框架下,具体由《塞尔维亚外交部组织法》第14条及《公证法》第32条实施细则共同规范。该制度的核心法律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认证权限高度集中,贝尔格莱德认证局作为外交部直属机构是全国唯一有权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实体;其次,认证效力具有域外延伸性,经认证的文件在所有缔约国境内享有与本国公文同等的法律地位;最后,认证程序遵循反向验证原则,即从文件最终使用目的倒推验证链条,确保每环节的法定要件完备。

       文书适用范畴

       可办理海牙认证的文书按性质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民事身份证明,包括出生登记、婚姻状况证明、死亡证明等由户籍管理机构签发的文件;第二类是司法文书,涵盖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检察官签发文书等具有司法效力的文件;第三类是公证文书,包括委托书、声明书、合同协议等经公证机构认证的私文书;第四类是行政证明,如公司注册证书、税务登记证、药品许可证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证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涉及知识产权登记、跨国继承等特殊领域的文件还需同时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规定。

       办理流程细则

       标准办理流程包含三个关键阶段:第一阶段是基础公证,申请人需携带原始文件至塞尔维亚境内任一注册公证处,由公证人对文件签署人身份进行当面核实并在文件附加公证词;第二阶段是司法验证,将公证后的文件提交至地区法院或司法部认证处,由官方对公证人的执业资格及签章备案进行核验;第三阶段是海牙认证,将经过双重认证的文件递交至外交部认证局,该局工作人员会比对文件上的所有签章与中央数据库存档样本,确认无误后使用专用防伪纸张制作附加证明书,最后通过压纹钢印和彩色二维码完成防伪封装。整个流程正常需要五至七个工作日,加急服务可缩短至两个工作日。

       常见问题处理

       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的特殊情况主要有四种:其一是文件语言问题,非塞尔维亚语文件需由官方授权翻译员进行翻译公证后方可进入认证流程;其二是年代久远文件处理,对于超过二十年的历史文件,需先由国家档案馆出具保存状态证明;其三是电子文件认证,塞尔维亚自二零二二年起推行电子附加证明书系统,但需通过政府专用数字身份认证平台申请;其四是认证撤销情形,当原始文件在其发出国被宣告无效时,附加证明书将通过外交部公告系统自动失效。

       区域实践差异

       塞尔维亚在不同地区的认证实践存在细微差别:贝尔格莱德总局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系统,申请人可通过在线预约平台提前提交扫描件进行预审;诺维萨德分局要求民事文件必须提供双号公证(即公证员编号和法院备案号双重验证);尼什处理中心对商业文件实行特别验证程序,需要商会出具原产地证明作为前置条件。这些差异源于各地历史形成的行政传统,但最终颁发的附加证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跨国使用实务

       经认证的文件在不同缔约国的使用实践中需注意:在欧盟成员国使用时,建议同时办理欧盟统一格式的 multilingual standard form 作为补充说明;在中东国家使用时,某些地区要求附加证明书有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东亚地区使用时,日本、韩国等国海关对商业发票的认证件要求提供货物清单的逐项公证。此外,由于塞尔维亚未加入《欧盟关于公共文书的条例》,其发往欧盟成员国的文件仍需通过海牙认证程序,这与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等欧盟成员国的情况存在本质区别。

2025-12-05
火275人看过
巴拉圭odi备案办理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巴拉圭境外直接投资备案办理是指巴拉圭境内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主管部门申报对外投资事项的行政合规手续。该流程涉及投资主体资格审核、资金来源审查、项目真实性核查等核心环节,是企业实施跨境资本运作的法律前置条件。

       制度特点

       该国采用分级备案管理制度,根据投资金额与行业领域差异采取差异化的审查标准。申报材料需包含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境外企业注册文件等核心要件。主管部门通常要求提供经公证的西班牙语翻译文件,且所有文书需符合南共市认证标准。

       适用对象

       该程序主要适用于在巴拉圭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商业组织。自然人投资者若单笔投资超过法定门槛,也需履行备案义务。特殊行业投资者还需额外取得行业主管机构的批准许可。

       时效特性

       标准办理周期为20至45个工作日,遇重大项目论证或材料补正时可能延长。备案证书有效期为36个月,逾期未实施投资需重新申报。通过备案的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办理跨境外汇结算、税收优惠备案等后续事项。

详细释义:

       制度法律框架

       巴拉圭境外直接投资备案制度建立在第1414号《外商投资促进法》及中央银行第3号外汇管理条例基础上。该体系明确要求投资额超过五十万美元的项目必须进行强制性备案,而低于该门槛的交易则适用简易通报程序。法律同时规定农业、能源、金融等战略行业无论投资规模均需接受专项审查。

       办理机构分工

       投资促进局作为主要受理机构负责形式审查,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司实施资金合规性核查,工商部下属的外国投资委员会则对行业准入进行实质性评估。三机构采用并联审批机制,申请者需同步向三个部门提交差异化要求的申报材料。

       核心申报材料

       主体资格文件包括经认证的商业登记证书、税务识别号文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金证明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融资协议,若涉及实物投资还需第三方评估报告。项目文件应包含经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境外企业章程、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保护承诺书。

       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通过离岸架构实施的间接投资,需披露最终受益人信息并提交架构合规法律意见书。国有企业投资则额外要求提供国家审计署出具的国有资产出境许可。若投资目的地为税务天堂辖区,申报人必须证明投资具有真实商业目的而非税收规避。

       审查标准要点

       主管部门重点关注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要求证明资金不涉及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技术可行性审查着重评估项目运营方案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国家安全审查则核查投资是否涉及敏感地理信息采集或关键基础设施控制权转移。

       后续监管要求

       获备案企业须每半年提交投资实施进度报告,重大变更事项需提前申报变更备案。资金汇出需凭备案证书通过指定银行渠道办理,单笔超过百万美元的汇款触发事后核查机制。投资终止时须办理备案注销手续,未履行义务企业将面临最高相当于投资额百分之二十的行政处罚。

       区域协定影响

       作为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巴拉圭对区域内投资适用简化流程,阿根廷、巴西、乌拉圭投资者享受备案材料互认便利。与中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则规定中方投资者在遭遇不当延迟时可启动磋商机制。但所有区域性优惠均不免除基础备案义务。

       常见拒批情形

       材料真实性存疑、投资领域属于负面清单、无法证明资金合法来源构成主要拒批原因。约百分之十五的申请因未通过反垄断审查被否决,特别是涉及市场份额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并购交易。另有两成案例因未按要求补正材料被视为自动撤回。

2025-12-05
火250人看过
挪威odi备案办理
基本释义:

       核心概念解析

       挪威的直接投资备案办理,是指挪威境内的企业或投资者在计划向境外进行资本输出时,必须遵循的一套法定登记程序。这套机制是挪威政府管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国家宏观经济风险的重要政策工具。其法律基础主要源自挪威中央银行与挪威税务总署联合颁布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条例,旨在确保海外投资行为符合国家经济利益与安全考量。

       制度设立背景

       挪威作为高度发达的开放型经济体,其国民财富与众多企业的国际化运营紧密相连。为平衡资本自由流动与国家经济稳定之间的关系,挪威立法机构设立了此项备案制度。该制度并非旨在限制企业对外拓展,而是通过透明的信息收集机制,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防范潜在的金融系统性风险,并确保海外投资与挪威的长期发展战略相协调。

       适用范围与主体

       此项备案义务主要适用于两类主体:一是在挪威注册成立的法人实体,计划通过新设分支机构、收购股权或提供长期贷款等方式在境外开展业务;二是挪威居民个人进行的达到一定金额门槛的商业性境外投资。需要注意的是,日常的贸易结算、证券投资等短期资金往来通常不在此列,其遵循的是另一套更为简化的申报流程。

       办理流程概览

       办理流程通常始于投资决策阶段,投资者需通过挪威税务总署的在线门户网站提交备案申请。申请材料需详尽说明投资方背景、被投资方信息、投资金额与币种、资金用途、预期经济效益等核心要素。提交后,主管部门会进行合规性初审,必要时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问询。整个流程注重效率,在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通常能在法定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投资者将获得唯一的备案登记号,作为该项投资合法出境的凭证。

       关键价值与意义

       顺利完成挪威的直接投资备案,对投资者而言具有多重意义。它不仅是资金合法汇出的通行证,更能提升投资项目的合规形象,为后续的跨境税务筹划、外汇风险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从国家层面看,这一制度有效汇聚了海外投资数据,为政府评估对外资产状况、谈判国际税收协定、制定产业支持政策提供了宝贵的信息支持。

详细释义:

       制度渊源与法律框架

       挪威的直接投资备案制度,其根源可追溯至该国参与的国际经济合作体系以及国内金融监管法律的演进。作为欧洲经济区成员,挪威在资本流动管理方面既需遵循相关区域协定的原则,又保有根据自身国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自主权。该制度的核心法律依据是《挪威外汇管制法》中的相关章节,并由挪威中央银行会同财政部、税务总署等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具体规范。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相互衔接的法律框架,明确规定了备案的义务主体、适用情形、豁免条款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确保了监管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备案义务的精确界定

       要准确理解备案要求,必须清晰界定何为需要备案的“直接投资”。挪威法规对此有明确且细致的标准。一般而言,它指投资者以参与企业管理、获取持久利益为目的,在境外企业中获得显著影响力的投资行为。具体量化标准包括:收购境外企业百分之十或以上的表决权股权;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或代表处;向境外关联企业提供期限超过一年的股东贷款或类似融资。值得注意的是,投资金额并非唯一的判断标准,投资意图和对被投资方的实际控制力更是关键考量因素。对于投资敏感行业或特定国家的项目,还可能触发额外的安全审查程序。

       分步骤操作指南

       第一步是前期准备与自我评估。投资者应仔细审视投资计划,对照法规判断是否触发备案义务,并收集整理所需的全套信息与证明文件。常见的必备材料包括投资方的挪威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最终受益人信息、详细的投资方案说明书、经过认证的董事会投资决议副本、以及被投资方的基础法律文件等。

       第二步是在线提交与材料递送。挪威税务总署的“跨境投资申报系统”是唯一的官方电子提交平台。申请人需注册企业账户,在线填写结构化的电子表格,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尤其是投资金额、币种、资金来源、股权结构等核心数据。填写完毕后,需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格连同所有辅助文件的电子扫描件一并上传提交。

       第三步是受理审查与互动沟通。系统提交后,申请将进入官方受理队列。审查官员会核对信息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在此期间,官员可能会通过系统消息或邮件联系指定联系人,要求对某些模糊点进行澄清或补充特定文件。及时、准确地响应这些问询至关重要,否则可能导致审核周期延长。

       第四步是获取结果与后续义务。一旦审查通过,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有唯一编码的电子备案通知书,该通知书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妥善保管此凭证,因为它将是办理后续外汇支付、税务登记等手续的关键依据。此外,备案并非一劳永逸,若投资项目的关键信息发生重大变更,如投资额大幅增加、股权结构重组等,投资者还负有办理变更备案的义务。

       常见误区与难点剖析

       许多初次办理者容易陷入几个误区。其一,是将直接投资备案与简单的国际支付申报混淆,后者金额门槛较低且流程简化,但不足以覆盖直接投资行为。其二,是低估了材料准备的要求,例如未能提供清晰的资金路径证明或最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导致反复补正。难点往往集中在复杂股权结构下的受益所有人认定、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证明、以及对于投资于某些受管制行业时所需额外说明的准备上。对于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复杂投资架构,建议提前征询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

       战略价值与长远影响

       从战略视角看,合规完成直接投资备案,远不止于满足法律要求。它标志着企业的国际化运作进入了规范化、透明化的轨道。完备的备案记录能够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信誉,便于未来寻求跨国融资或进行更大规模的并购。同时,这些官方记录也是企业与挪威税务当局沟通境外税务事项(如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税收抵免等)的重要基础资料,有助于优化全球税负。对于挪威国家经济而言,这套制度积累的数据宝藏,使得政府能够精准绘制国家资本输出地图,分析产业外流趋势,从而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经贸政策,维护国家经济的长期竞争力和稳定性。

       动态发展与未来展望

       挪威的直接投资备案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全球金融监管环境的演变而动态调整。近年来,随着反洗钱、反避税国际标准的提升,挪威也持续加强了对备案信息真实性和最终受益人透明度的审查。数字化是另一大趋势,官方正不断优化在线系统,致力于实现与工商登记、税务系统的数据联动,未来有望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效率。投资者需要保持对相关法规修订的关注,确保自身的合规实践始终与最新要求同步。

2025-12-05
火102人看过
立陶宛办理大使馆认证
基本释义:

       立陶宛大使馆认证解析

       立陶宛大使馆认证是指由中国外交机构或授权部门对立陶宛出具的公文书进行确认的程序。该认证旨在证明文书的真实性,确保其能在目的地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国际惯例,跨国使用的民事或商业文件往往需经此认证流程方可获得认可。

       认证适用范围

       该认证主要适用于在立陶宛获取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书、商业登记文件、委托书及专利文书等。若这些文书需在中国境内使用,则必须经过此项认证程序。反之,中国文书在立陶宛使用也需经过类似流程。

       办理核心环节

       认证过程包含三个关键阶段:首先由立陶宛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随后提交至立陶宛外交部办理认证,最后由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进行终审认证。整个流程涉及多方机构协作,需严格按照既定顺序办理。

       注意事项概要

       办理时需特别注意文件的有效期要求,不同文书类型具有不同的有效期限制。同时需确保文件内容符合目的地国的法律法规,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文件都可能被拒绝认证。建议提前了解具体要求并预留充足办理时间。

详细释义:

       认证制度体系解析

       立陶宛大使馆认证作为国际文书流通的重要保障机制,其法律基础主要体现在《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中立两国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该认证本质上是对公文书中最后签署人身份真实性的确认,并不对文件具体内容承担责任。通过领事认证的文书可获得跨境法律效力,成为两国间民商事往来的重要凭证。

       适用文书类型详解

       需要办理认证的文书主要分为民事和商业两大类。民事类包括出生证明、婚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收养同意书等涉及个人法律 status 的文件。商业类涵盖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银行资信证明、进出口许可证、合同协议等商业活动相关文件。特别注意涉及知识产权、不动产交易等特殊领域的文件可能有额外要求。

       办理流程具体分解

       第一阶段需在立陶宛当地找执业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此步骤主要验证签署人身份和自愿性。第二阶段将公证后的文件提交至立陶宛外交部,该部门会核查公证员的资质和签字备案。最后阶段将文件递交至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领事部,领事官员会核查外交部官员的签字和印章是否真实有效。每个环节都需填写专用申请表并缴纳相应费用。

       材料准备规范要求

       办理时需要提供经过公证和外交部认证的原件,填写完整的认证申请表,申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商业文件还需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副本和法人代表证明书。所有外文文件需附经核准的中文翻译件,翻译机构需具有当地认证资质。

       特殊情况处理指南

       对于急需使用的情况,部分使馆提供加急服务,但需支付额外费用。如文件存在瑕疵需要重新办理,使馆会出具书面说明指出具体问题。若文件认证后发生遗失,可向使馆申请副本,但需提供原认证编号和详细情况说明。对于年代久远的文件,可能需要提供辅助证明材料。

       常见问题应对策略

       认证被拒的常见原因包括文件有效期过期、公证手续不全、文件内容违反中国法律等。建议在办理前通过使馆官网查询最新要求,或通过咨询电话确认具体细节。注意认证不代表文件内容必然被采用机构接受,最终效力由具体使用部门决定。认证有效期通常为半年,但不同文件类型可能有所差异。

       后续使用注意事项

       获得认证后,应注意核对认证贴纸的各项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在使用时,建议同时提供文件复印件和认证页的复印件。如认证文件需要在中国多个城市使用,应提前制作足够数量的认证副本。若认证文件需要延期使用,需重新办理认证手续,不能简单延长原有认证有效期。

2025-12-05
火259人看过